凡參加「財富管理人才就業能力增進計畫」所開設之證照輔導班同學,於課程結束後取得證照,尚未提出「獎勵」或「補助」申請者,請於12/11(五)前【最後申請期限】,攜帶證照正本至金融教育研究中心申請;若尚未取得證書,但經查詢成績及格者,請將考試成績列印出來,攜至金融中心申請,待證書取得後補交證書正本。
「財富管理人才就業能力增進計畫」開設之證照輔導班如下:
(參與該課程才能申請該項證照獎勵 Ex:只參與金融常識僅能申請金融常識獎勵)
一、金融市場常識與職業道德
二、期貨商業務員
三、理財規劃人員
四、信託業務員
五、人身保險業務員
六、財產保險業務員
七、銀行內部控制與內部稽核